当前位置: 首页 > 法院公告 > 开庭公告
“盗”此为止!审好民生案,守护民生福祉
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11 16:57:47 打印 字号: | |


“民生无小事,枝叶总关情”近日,贡觉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起共同盗窃案,并当庭宣判。

【案情简介】 2023年11月26日,犯罪嫌疑人仁某、桑某驾驶货车行驶至相皮乡孜荣村踩点,于次日1时许,在牧场上用事先准备好尼龙绳将被害人三头牦牛盗窃,在装运途中一头牦牛逃跑(未遂)。盗窃得逞后仁某、桑某驾驶装有两头牦牛的货车逃离现场,并将盗来的两头牦牛寄养在朋友的牧场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及时追回两头牦牛返还被害人,贡觉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月31日,以盗窃罪向我院提起公诉。

该案受理后,我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3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结合被告人仁某和桑某的犯罪事实及认罪认罚情节,被告人仁某犯盗窃罪,判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;被告人桑某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

“盗窃”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非已物,勿贪恋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法律的底线不可以触碰,莫要因一时的贪恋,被金钱迷失了意志。靠盗窃发财致富不可取,不可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,以身试法,最终追悔莫及。



 
来源:贡觉县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高新

友情链接